Six flags - Magic mountain, IN & OUT, Acura(7/3, Tue)

看過"Time Management for System Administrators"這本書的人就知道, 作者說去大型遊樂園玩, 一定要提早到, 不然一個設施要排兩個小時隊, 你一天總共能玩幾個? 他說這種遊樂園一定都會提早開門, 所以提早一點到, 前幾個最熱門的可以很快排到, 早一個小時能玩到的, 可能比後來好幾個小時還有效率.

所以, 我們一早就到Six Flags魔術山!

魔術山應該是雲霄飛車愛好者的聖地之一吧, 整個樂園裡大大小小有三十幾種雲霄飛車. 事實上我們還太早到了, 魔術山並沒有像書上寫的一樣提早開門, 甚至還晚了. 十點半的時候我們還被鎖在外面.


有個教訓是, 千萬不要相信相機上的電池電量... 它不是線性的! 從三格掉到兩格用了6小時, 不代表兩格到一格也是6小時, 也許從兩格到完全沒電可能只有30分鐘! 我們就是太相信它了, 所以這天照了三四張照片之後就沒電, 完全開不了機. 所以刺激的雲霄飛車日照片並不多.

雖然書裡寫的有點錯, 大門沒有提早開, 不過早到絕對是正確的, 我們是星期二一大早去的, 即使是非假日還是一大堆人, 早到絕對排隊的時間比較短. 大門一開我們就衝去坐TATSU.


TATSU它是腳騰空的那種雲霄飛車, 像照片一樣, 而且它不是直立著走的, 在護具都鎖好之後, 它會往後倒90度, 搭配上軌道的顏色, 感覺自己很像蜜蜂在飛.

之後我們又去坐了SUPERMAN, RIDDLER's REVENGE, FREEFALL, TIDAL WAVE, GOLIATH等等玩具. 玩過這些都還不會怕之後, 基本上應該已經對雲霄飛車免疫了吧. 至少我覺得什麼六福村, 九族文化村, 劍湖山世界的已經不夠看囉...


園內的設施基本上是免費的, 不過吃的喝的照慣例是很貴, 一杯lemonade要差不多台幣160. 除了吃喝之外, 還有一些電影上常會看到的一些小朋友玩的蠢遊戲. 像是丟沙包或是用水槍射一個小東西, 五六個人比賽, 第一名的人有獎品. 所以當老闆的是穩賺不賠. 因為他收了五六個人的錢, 獎品是還不錯, 不過應該大約值兩三個人的錢而已, 所以愈多人玩就愈賺... 這種我在Santa Monica海邊那個遊樂園看到很多, 覺得搶小朋友的獎品很不好意思(我一定贏的啊). 所以都沒有玩. 這次在這裡看到一種新東西, 沒有照片所以我用形容的. 它用木頭隔了一個很大的區域, 在中間放了四個大盤子, 兩個小盤子, 木頭讓你無法太靠近它, 遊戲規則很簡單, 只要把quarter丟進盤子就贏了, 丟進大盤子可以拿到一個大玩偶, 丟進小盤子可以換一台Wii, 但是一次只能丟一個, 不能丟一把... 這個遊戲沒有競爭, 純粹是自己一個人丟, 所以沒有欺負小朋友的顧慮, 所以我就上了.

首先當然是要先觀察一下, 這個遊戲到底難在哪裡. 它主要是難在那個盤子有點高, 大約150~160公分高吧, 所以一定要往上丟. 而木頭又把人隔得有點遠, 所以一般人通常為了丟得準, 所以會用低拋物線的方式丟. 可是盤子又很滑呀, 所以丟中之後就會像打水飄的樣子彈開. 這點道理我一下子就看穿了, 所以就換了兩塊錢開始試手氣. 我的策略就是往上丟, 丟得愈高愈好, 讓它近乎直上直下, 掉到盤子上就算彈, 也是垂直的彈, 不會往旁邊飛去. 結果咧, 廢話不多說, 有圖為證. 這隻花了不到 2USD.


他們送的人偶大都是美國卡通的人偶, 聽說Richard喜歡The Simpsons, 所以就換了隻Bart, 不過後來才知道原來他喜歡的是Homer, 挑錯了... :S

丟完錢之後肚子餓了, 先去吃飯再回來丟Wii... 吃飯是吃一家叫MOOSEBURGER, 我想它應該是連鎖的, 裡面有很多假的麋頭, 還會說話咧.


快兩點了才去吃, 在門口還等了很久, 進去叫了個大漢堡... 這個漢堡真是超大, 也超難吃... 不合台灣口味... :S 很痛苦的才把它吃完...

後來又回去丟quarter, 丟了大概五六塊吧, 都沒有丟進小盤子. 因為那個盤子實在太高了, 要丟更高才能上去, 而且它又很小. 五六塊就都沒了. 聽工作人員說歷史上有五個人換到Wii. 因為怕遇到LA的下班塞車潮, 丟完錢之後又去坐了兩三個雲霄飛車就打算回家了.

來的時候因為來得早, 停車場幾乎都沒有車, 回去的時候我一個人在超大的停車場找了十幾二十分鐘才找到車. 在40度的沙漠裡找車, 曬的我差點覺得會死在停車場裡. 因為是最後一天, 我們又一直嚷著要吃IN & OUT, 所以最後一天的晚餐Richard就安排他們夫妻倆和陳爸爸陳媽媽到附近的一家IN & OUT和我們會合. 在那裡解決一餐. 要知道, 那個時候才大約六點, 而下午兩點半的時候我才塞了一個特大的MOOSEBURGER, 吃這麼juicy的IN & OUT漢堡實在是有一點食不知味, 有點糟蹋掉了.

從IN & OUT回Stephanie家的路上, 陳爸爸要我開他的新車載他們回去. Richard的車之前說過, 是Toyota Corolla. 而陳爸爸的車是Acura TSX, 完全就是我的HONDA Accord的升級版. 內裝沒什麼差別, 多了一些設備, 但外型好看很多, 馬力也多了55匹. 美國人買車似乎是不太在意排氣量或是馬力, 因為我問這台幾CC, 陳爸爸似乎不知道. 車開起來的感覺說實話是比Corolla好太多了. 倒不是說操控好壞, 而是有一種安心的感覺. 開Corolla的時候, 不太習慣它剎車的感覺, 開高速的時候會擔心剎不住, 所以都要離前車很遠一段距離. 但是開這台Acura就完全沒有這種顧慮, 油門踩下去就有反應, 剎車踩下去回饋的感覺也很即時, 所以就一路高速衝回家.

說到開車, Richard的技術真是一級棒. 第一天剛上車的時候我就見識到了. 他們有一台Garmin的GPS(原來Garmin真的很有名, 它之於GPS就像Levis之於牛仔褲, FeDex之於快遞, Xerox之於影印機. 基本上是可以直接當動詞或是GPS的代名詞了). Richard開車可以右手拿手機貼在耳朵講電話, 左手繞過方向盤去操作中間冷氣出風口上的Garmin, 中間完全沒有碰方向盤的達數秒鐘之久. 這可不是在停車場用慢速或是在高速公路上開直線啊, 是才出LAX, 還在繞的路上吶! LA的人從小就開車, 小時候就練的果然不一樣!

留言

Sunny寫道…
那個霸子也大到太誇張了吧!!!
fiona坐他旁邊好像兩個小朋友

看到你說那位 右手講電話 左手調 gps的, 我頓時嚇一跳想說加州是駕駛在右邊的嗎?!
不過我以前也有同學用膝蓋頭在開車的, 右手調音響 左手撐窗邊和跟別臺車打招呼, 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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