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如此

MacBook用了三個多月, 鍵盤用起來還是不太習慣, 而且MacOS的hot key又那麼多, 組合鍵有fn, control, option跟command. 最讓我不自在的是沒有page up/page down, home/end跟insert鍵.

後來找了一下, 原來page up/page down是fn+上下鍵, home跟end是fn+左右鍵. 不過在TextMate裡, 這個home跟end比較像是Windows裡的ctrl+home/end, 會回到整篇文章的開頭或結尾, 而不是那一行的開頭跟結尾, 很不順手. 而且這一招在Safari等等的網址列也不能用, 所以我要修改網址的時候, 還得騰出手來用滑鼠或是touch pad.

後來看了這個才知道, 在Safari的網址列上可以用上下鍵來跳到開頭或結尾.

現在問題剩下在TextMate裡要怎麼跳到同一行的前後, 還有insert/replace模式要怎麼切換了(問了幾個人, 都說Apple沒這功能, 而他們都是用touch pad, 真怪!?).

留言

匿名表示…
還好我iMac的上下頁鍵是分開的,沒這種問題。只是當初買iMac,心中是有著崇高的理想抱負的,結果現在被我當上網娛樂機..... 唉
Mac Wang寫道…
還能有什麼理想抱負? 我之前是有想研究MacOS的程式寫法的, xcode也抓了好幾遍, 就是沒力去動它... :p
匿名表示…
我還抓了一堆xcode,objectiveC,Cocoa的書啊,結果現在還是沒能翻超過第一章 @_@

不過用了這麼一陣子,我想mac上的東西,神奇的不是technology,而是貼心好用,比較偏usability。所以當下就決定還是把它當玩樂機了(可是令人吐血的是用qt放1080p會不太順,我是C2D2.4G也,暈,用boot camp windows播就順的很)

結果我現在寫起程式,都是用vmware跑Vista,還是.net/silverlight/powershell的東西比較多東西可以玩。 只是學技術又怎麼樣,只有技術又寫不出什麼好東西 :(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Google Phone跟iPhone的比較!?

博客來coupon大放送!

我第一個Android程式上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