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的舊地重遊, 變型金剛, San Obispo (7/4, Wed)

這天是美國國慶, 據說他們慶祝的方式是放一天假, 放放煙火而已. 我們也不想在市區跟放假的人擠, 打算把這天花在從LA開到SF的路上, 所以這也是在LA待的最後一天了. 一早Richard帶我們去一家bagel店吃早餐. 那是一家挺特別的bagel店, 光bagel就有十幾種吧, 能加的料也很多種選擇. 基本上菜單是無法看懂的, 只知道它是甜的鹹的, 加的醬就是果醬或是cream butter, 其它都不懂了. 所以就點了一個最safe的藍莓bagel加cream. 那家店應該很有名, 吃的時候人來人往, 生意好的很. 而且加州的天氣實在是好的令人生氣, 我們坐在大太陽下的桌子, 但是幾乎不會覺得熱, 很自然就優雅了起來. 相反的, 我沒法想像我在路邊美而美啃三明治的時候, 會想在發出隆隆聲的抽油煙機旁曬太陽...

以下是感想文

來美國我說最多的話應該是thank you, 聽到最多的話應該是excuse me... 小時候在書上唸的說中國是禮儀之邦, 做生意口頭講一句話就算數, 不用打契約也很守信用. 我感覺起來都是騙人的. 在台灣, 大多數的人沒有米國人有禮貌. 就算是偽善好了, 在路上隨便一個碰撞, 讓個路, 過個拉門, 他們都會說excuse me. 在台灣就是一聲不吭. 在逛小店的時候有那種很小的小朋友在我面前翻玩東西玩太久, 媽媽也會過來跟他說不要擋到人, 後面的人也會想要看呀. 說話的語氣就是對一個大人在說話. 不想打翻一船人, 但是我在台灣幾乎沒有這種印象有媽媽在這種情況下教養小孩的.


吃完bagel之後, Richard就開車帶我們去AVIS拿車了. 我們要從LA開車到SF, 中間不走高速公路, 全部沿濱海的路慢慢開. 租車實在是有學問的, 不過我還不精就是了. 前幾晚survey了好久, 價錢是一個考量, 不想麻煩Richard夫妻倆開車帶我們去太遠的地方租車, 所以地點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考量. 在不用任何卡的情況下, 在網路上一般還是可以找到一些coupon, 打個八到九折, 或是租五天送一天, 或是免費升級都是有的. 我後來是用costco的coupon code免費升級, 租full size的車. 租到的車是Chevy IMPALA, 3.5L, 211HP. 這就是我們後來幾天的座騎, 它的手剎車是用左腳踩的, 還有satellite radio喔. 告別Stephanie & Richard夫婦, 我們就上路流浪了!

出發後的第一站, 是離Arcadia約60英哩的Camarillo. 這個地方Fiona去年去年帶遊學團的時候去過, 在那裡待了一個月. 這次去的目的地就是她去年待的homestay的那一家人, 算是要給homeba/homema一個驚喜吧!

車程大約只有一個多小時, 一轉眼就到了. 到的時候是莎夏的叫聲迎接著我們. 莎夏是他們養的一隻母狗的名字, 聽起來挺溫柔的對吧? 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牠是一隻巨大的德國牧羊犬! 就跟在電視上看到的那種一直咬戴手套的人的那種狗一樣. 然後男女主人才出現, 女主人是親切的夏威夷人.

看起來是笑咪咪的兩個老好人是吧? 別傻了, Jack是越戰軍人, 殺過人的吶.


他們也是很熱心的民主黨人, 熱衷於政治. 車子上貼紙的意思是, 在2009年1月20號要終結一個錯誤. 那天就是小布希下台的時候!


這張貼紙也是, 叫人們尊敬那些去打仗的軍人, 而不是這場戰爭.


Fiona在美國首駕的英姿! 在某個休息站之後就換成Fiona來開了.


車子在這個時候還很乾淨, 到後來前面保險桿上全部都是被撞死的昆蟲屍體.


Fiona開車得非常專心, 表情很嚴肅, 多跟她講幾句話也不行, 跟Richard開車時兩隻手可以同時做不同事的技術差很多.

說到Fiona開車, 有一件事後來回想很有趣, 可是當時真是兩隻腳都嚇冰了. 在那個休息站跟Fiona換手之後才一上路沒多久, 居然在路旁看到兩隻鹿! 兩隻像斑比的鹿! 那兩隻鹿就在路肩用很無辜的表情看著來車, Fiona因為才一開始在美國開車, 所以還沒敢開快, 就一直開在外車道, 最近的時候應該離牠們不到三公尺. 如果牠們想不開往路上小小跳一步, 我跟Fiona的美西行就結束在被牠們的鹿茸刺死在I-101上了.

在哪都可以看到美國國旗, 說是愛國也好, 對國家向心力很強的感覺.


Homema說可以去看的Madonna Inn, 它裡面每一間房間的style都不一樣, 不是分中式西式而已, 而是各個國家的style, 還有洞穴, 鐘乳石之類的房間. 在他們的櫃台看到每個房間的照片, 果然如Homema所說, completely no taste at all! It's awful. 真沒想到有人願意在那種房間裡住, 配色跟建材都很怪.


就是後面那種怪房子, 外型看起來還好, 但是內部的裝潢實在令人不敢領教.


離開Camarillo, 又開了150mi, 晚上打算在中繼點San Luis Obispo過夜.

在決定要在San Luis Obispo過夜之後, 時間就很多了. 我們在這裡喝了Jamba Juice跟又吃了一次CPK. 後來又在當地的電影院看變型金剛. 沒有字幕我看得很努力啊, 大概是在那裡待了幾天吧, 專心的情況下可以聽得懂個七八成, 不過因為專心要消耗精力, 我看到2/3的時候就睡著了, 後面的打鬥片段都被我睡掉了, 一直到差不多最後Megatron站著講一堆噁心的話, 男女主角在旁邊親熱才醒來.


這天晚上住的地方沒有先定好, Fiona一直歇斯底里的叫說很累要休息, 還沒有地方住怎麼辦? 我是一直很大而化之的人啦, 總覺得口袋有錢, 怎麼可能會有麻煩呢? 而且這樣冒險不是很好玩嗎, 隨遇而安嘛... 翻翻Stephanie給的Coupon書, 看看附近有什麼MOTEL, 最近就找了一家Travelodge去住. 裡面晚上值班的老女人說真的真像巫婆, 乾巴巴的皮又很皺, 十分可怕.



上面就是我們住的地方, 就是電影裡二層樓車停在下面的那種平價旅館, 80~90塊一晚吧, 冷氣很大聲, 不過有免費無線網路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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